今天去看一筆位在太平的農牧用地,說他是山也好像還沒有感覺,馬路有微微浮起,在一家全家附近的巷子裡不遠,巷子只能容下一台車的距離。
好奇農牧用地除了農牧還能做什麼用,查到露營區的名詞,露營區的地點分成都市、非都市,分別的規定不一樣,若想在非都市設立露營區,其可以使用的土地為丙種建築用地、遊憩用地、農牧用地、林業用地,不過僅限1公頃以下、且在農牧用地裡面設置露營的區域不能超過1/10,除此之外,還有其他相關規定。
露營區想在農牧用地上取得合法執照,並不容易,不容易的原因是農牧用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就多,而多的原因也是因為其土地品質較優,或曾有花很多錢在上面做農業相關的改良設施等,而其想在上面申請露營區,涉及農業、建管、環保、消防、原民、地政及水土保持等法規,所以難度高,若已經以露營區做營業的話,要改造他就得要花更多錢和時間。
全台有很多露營區還沒合法,而今年3月有一件以農牧用地申請通過的露營區在桃園,其他縣市也陸續跟進。這讓我想到台灣早起的工廠,許多今天的大工廠都是從不合法工廠開始起家,再慢慢隨著制度的變化而走到現在的樣子,現在再看看露營區與農牧用地的關係,覺得奇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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